组织权责
以「永续发展委员会」做为公司永续发展与推动的主要权责单位,进行搜集公司各项与营运相关之气候变迁议题与风险评估后,拟定相对应的气候变迁策略,并且定期呈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检视其因应对策并且建议可行方向。
面对日趋严重的气候变迁所引发的极端气候将可能对企业营运及财务有严重的潜在冲击。円星依据TCFD执行气候变迁风险与机会鉴别,并考虑内部与外在环境变化,鉴别出对公司营运和财务上的潜在影响与可能风险与机会,并订定相应管理方针:
円星科技历年温室气体、节能与减废盘查资料如下:
*2023–2024年温室气体范围三类别及年排放量。(做超連結)
*2023年外部查证证书、2024年外部查证证书。
*円星科技可持续发展净零蓝图。(做超連結)
注:2023年度资料涵盖范围为台湾总部,2024年纳入印度及美国子公司,并依循 ISO 14064-1 实施范围一至范围三的盘查。
注:用水范围为总公司,本公司无制程用水,皆属生活用水;目标值维持每年低于 0.017 百万公升/人。
注:本公司产生之废弃物皆为生活废弃物,委由台元管理中心集中处理,无事业废弃物及有害事业废弃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