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權責
以「永續發展委員會」做為公司永續發展與推動的主要權責單位,進行搜集公司各項與營運相關之氣候變遷議題與風險評估後,擬定相對應的氣候變遷策略,並且定期呈報董事會,由董事會檢視其因應對策並且建議可行方向。
面對日趨嚴重的氣候變遷所引發的極端氣候將可能對企業營運及財務有嚴重的潛在衝擊。円星依據TCFD執行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鑑別,並考量內部與外在環境變化,鑑別出對公司營運和財務上的潛在影響與可能風險與機會,並訂定相應管理方針:
円星科技歷年的溫室氣體、節能與減廢盤查資料,如下所示:
*2023-2024年溫室氣體範疇三類別及年排放量。
*2023年外部查證證書、2024年外部查證證書。
*円星科技永續發展淨零藍圖。
註:2023年度資料涵蓋範圍為台灣總部,2024年納入印度及美國子公司,並依循ISO 14064-1實施範疇一至範疇三的盤查。
註:用水範圍為總公司,本公司無製程用水皆屬生活用水;目標值維持每年低於0.017百萬公升/人。
註:本公司產生之廢棄物皆為生活廢棄物,委由台元管理中心集中處理,無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